医院现有相关经营性资产经审批同意公开招租,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拟对 代管经营性资产 进行竞价招租。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租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参加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式
竞价方式。
二、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及出租用途
(一)资产状况:
|
序号 |
资产位置 |
建筑面积 (㎡) |
竞租起始价 |
招租期限(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租期截止时间 |
|
1 |
大西街15号2楼26号 |
234.07 |
44941.44 |
3 |
无 |
闲置 |
|
2 |
朝阳东688路旁小隔间 |
6 |
7704 |
3 |
无 |
2026.3.23 |
|
3 |
西圣寺路124号门卫房2楼1号门市 |
6.82 |
2537.04 |
3 |
无 |
闲置 |
|
4 |
西圣寺路124号门卫房2楼2号门市 |
17.28 |
6428.16 |
3 |
无 |
闲置 |
|
5 |
西圣寺路124号门卫房2楼3号门市 |
13.32 |
4955.04 |
3 |
无 |
闲置 |
|
6 |
西圣寺路124号门卫房2楼4号门市 |
13.32 |
4955.04 |
3 |
无 |
闲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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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达州市通川区龙泉路1号住院楼顶楼 |
移动基站 |
9000 |
3 |
无 |
2026.2.27 |
|
8 |
达州市通川区龙泉路1号住院楼顶楼 |
铁塔基站 |
9000 |
3 |
无 |
2026.6.15 |
(二)交付标准:标的物一切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人须自行察看和了解所竞租标的物之现状。
(三)出租用途: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经营影响周边生活秩序、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
(四)其他要求:
1.意向承租人报名前需了解资产实际情况后方可报名参与竞租,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其他责任概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2.租金不包括物管费、水电气费等由竞租人缴纳的费用。
三、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独立承担经营期间的民事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纳入诚信负面清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竞租;
(四)不允许联合体承租;
(五)意向承租人报名时无须缴纳竞租标的对应的竞租保证金(若同时参与多个标的竞租,则须缴纳参与标的对应竞租保证金之和;各标的具体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第二条第一款《资产状况》);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主体: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资格审查地点: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三)需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1.法人或组织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1)租赁申请书(见附件1);
(2)合法存续的营业执照或组织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经营影响周边生活秩序、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复印件签字或签章)
(1)租赁申请书(见附件1);
(2)意向承租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经营影响周边生活秩序、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
(5)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
(五)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 1 月 19 日 15 时 00 分;截止时间后进行资格审查及竞标。
(截止时间前送达竞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等不符合要求的资料,恕不接收。不接收邮寄资料。)
资料递交要求:意向承租人在达州市中西结合医院行政楼2楼203提交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六)租赁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为意向承租人对竞价规则及竞租资产状况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愿意遵照竞租文件内容参与竞租并承担因竞租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经济后果。
(七)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意向承租:
(1)未按规定交纳竞租保证金的;
(2)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
五、招租期限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招租期限:见资产状况相应内容
(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1.竞租人在竞得资产后,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2.租金按年支付,第一年租金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年度租金须在上一年租期到期前30日付清。
3.租赁保证金按 2000 元收取,所收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终止时退还,且不计息。租赁合同签订后5日内,竞租人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租赁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
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
七、报名、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竞价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5:00)
报名地点:达州市中西结合医院西外龙泉路1号行政楼2楼203
联系电话:0818-2383201
报名需提交资料:法人或组织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1)合法存续的营业执照或组织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复印件签字或签章)
(1)意向承租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若需收取保证金):
年 月 日 时 分止
竞租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须以转账方式转入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达州分行西外新区支行
帐号:2317577439124901411
(三)竞价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四)竞价开始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五)竞价地点:达州市中西结合医院行政楼2楼203提交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八、竞价规则
(一)竞价方式:现场竞价
在竞价当日,意向承租人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人,须按时参加现场竞价。
(二)本次竞价采用增价方式。本次出租资产采用单独出租方式按照各标的物招租起始价进行公开竞价。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承租人逐轮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200元或者其整倍数,意向承租人一经报价,不可撤回。最终报价最高的意向承租人成为竞得人。
(三)凡参加本项目竞租的意向承租人须认可本项目招租起始价。意向承租人的租赁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为认可招租起始价。
(四)竞价时长:10分钟(每轮竞价)。
九、竞价结果确认
竞价结束后,现场签字确认竞价结果
十、其他事项
(一) 竞价结果公示后,若缴纳竞价保证金,未成交的竞租保证金,通过原渠道无息退还;成交的竞租保证金,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清成交价款后,由竞得人提交竞租保证金退还申请,医院按照退还申请原路径予以退还。
以下情形之一者,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意向承租人互相串通恶意压价的;
3.意向承租人未认可本项目招租起始价的;
4.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不按时缴纳租金的;
(二)本次资产租赁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出租方不开具税务发票,可以开具出租方现有的合法票据)。
(三)意向承租人对本公告中招租方式、招租期限、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出租用途、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资格审查、成交价款支付方式、竞价规则、成交结果、其他事项等内容及所涉交易环节有询问、异议的按程序向医院提出。
意向承租人提出的询问、异议,应当明确询问、异议事项。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
认为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提出异议。
意向承租人应在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交易程序环节的异议。意向承租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异议的交易文件提出异议的,为收到交易文件之日或者交易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交易过程提出异议的,为各交易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五)意向承租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出租方提交异议资料。
(六)意向承租人提出异议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1.异议函正本1份(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若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则须签字);(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宜的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若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则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宜的需提供);
5.若需缴纳保证金,提供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
6.针对异议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
十一、特别提示:
1.意向承租人应授权专人负责,以便及时处理竞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否则,后果由意向承租人承担。
2. 意向承租人应认真阅读公告相关内容并自行负责。
3.本公告其他事宜详见附件。
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6 年 1月9日
附件1
租赁申请书(样本)
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经认真阅读关于标的公开招租相关资料并对其中竞租资产实地察看后,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公告中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告及标的现状无异议。
我方已按要求报名,我方愿意遵守招租公告的相关规定,现我方正式申请参加于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在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举行的公开招租竞价。
我方竞租标的为(名称1: )
(名称2: )
(名称3: )
..........
我方保证严格遵守竞价规定和完全履行招租公告所载意向承租人的全部义务。若我方在公开招租中以及竞价成交后,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特此申请。
意向承租人:(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
本授权声明: (意向承租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竞价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竞价、成交确认、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
(单位签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租赁合同主要条款
出租方:达州市通川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甲、乙双方更好的履行租赁过程中的承诺与义务,根据双方商定,特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标的物: 。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租期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年租金为 元。租金按年支付,第一年租金应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以后年度租金须在上一年租期到期前一个月付清。如到期没缴纳租金,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
四、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租赁保证金 元(租赁期限内,若发生甲方扣除乙方租赁保证金后该保证金不足本条约定金额的,乙方应在2日内向甲方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予退还剩余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租赁合同期满后,乙方缴清水、电、气、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一切费用后,再与甲方结算。
五、乙方应按法律、法规办理必须的各种经营所需的许可证照,自行申报交纳各种税、费,并独立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六、乙方只能将本标的物用于合法经营,而不能用于其他非法用途。乙方在经营中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不得将承租房屋进行私下转租、转让或私下交换使用,收取(或变相收取)转让等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要求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八、乙方取得承租权后自行装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装修时不得破坏所租赁房屋结构,装修方案应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并应在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实施。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本合同到期或解除时,对于乙方出资的装饰装璜设施、设备,能够由乙方拆除的,由乙方自行拆除,若因拆除而影响房屋的使用效果的,乙方不得拆除,并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补偿。
十、乙方不得将承租标的物及其投入的装饰装璜作为其债务清偿和抵押。
十一、乙方在承租期间,严禁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品(设备),严禁拆墙打洞、加层。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经营政府不允许事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若因使用不当或违法经营,或因火灾、爆炸等造成他人伤亡及财产损失的,概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乙方承租的标的物因国家建设或政府规划的需要须拆迁,或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腾退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按年度租金以实际租赁天数计算租金,多退少补。(租金计算方式:年租金÷365天×实际租赁天数)
十三、乙方承租期间依法架设的广告、公告、防护栏、牌、匾等设施必须牢固,若因此给第三者造成损失和伤害,一切责任和赔偿由乙方承担。
十四、乙方在经营期间不能扰民,因扰民受投诉或罚款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十五、乙方在租赁期间自行交纳水、电、气及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若因不及时交费而造成停水、电、气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等情况,由乙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自行出资以甲方名义申请安装的水、电、气初装费用由乙方承担,所安装的名称必须是甲方名称办理。合同期满或解除时由乙方结清所有费用,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初装费用。
十六、租赁期满,乙方应及时腾空所租房屋。超过五天,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拒不搬走的东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慨由乙方承担。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
十七、乙方在承租期间必须作好租赁房屋和附属设施使用的日常维修和维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八、乙方必须认真执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相关义务。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气的使用不当、在屋内摔倒等给承租人和同住人造成的人员伤亡,出租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如利用此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拖欠房费房租超过15天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房屋。
十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遵守本合同条款约定,甲方不退还租赁保证金。
2、乙方不按时缴纳租金,视为违约,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以欠付租金金额按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未按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退还已缴租金和租赁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
4、乙方不得张贴门市转让广告,一但张贴,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
5、乙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两个月主动书面申请合同续租事宜,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6、本合同对违约条款已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未有约定的,按以下执行:甲乙双方应诚信的履行本合同约定内容,任何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关损失。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自然人签字按指印)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 方: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法定代表人:
电话:0818-238320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达州分行西外新区支行
帐号:2317577439124901411
乙 方: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