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关于市场调节价项目收费标准的公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量:更新时间:2024/10/24 10:39:52
 

 

广大市民及医务人员:

根据川医保规〔2023〕7号文件要求,现将“140200001上门服务费(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副高以下职称,以5公里为起步,起步价210元,每增加1公里,加收1.5元,最高限价310元。副高及以上职称,以5公里为起步,起步价250元,每增加1公里,加收1.5元,最高限价350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止,如有意见,请致电医疗保险办公室:2280206。

 

  

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