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关于论文及科研的奖励办法(试行)
作者:1933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量:更新时间:2015/4/14
为进一步实施国家科技兴院的战略,提高我院的医学临床及科研水平,培养优秀医学人才,推动我院向高水平医院及学院型医院方向发展,医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对在科研方面成绩突出的医务人员予以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论著:
(一)论文:
1、对发表在我院认定杂志上的论文(在医院QQ公务群:121881300上浏览),论文发表版面费予以全部报销。
2、署名是我院的作者发表在SCI上的文章,每篇奖励:5000元。
3、在我院学术委员会认证通过的中华牌系列医学杂志上发表的论著类中文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个案:500元。
4、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著:非中华的双核心期刊(中文核心及科技核心)1500元/篇、单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或科技核心)1000元/篇。
(二)著作:
1、主编本专业学术专著:国家权威出版社出版的高水平学术著作,每部奖励5000元。
2、参编人员奖励:1000元。
二、科研:
(一)争取到科研项目的课题(结题后对项目申报人奖励):
1、国家级课题:获批经费×30%。
2、省级课题:获批经费×30%。
3、市级课题:如有课题经费者奖励:获批经费×30%;如无课题经费则奖励3000元。
4、横向合作课题(取得证书,项目组成员前5名),奖励5000元。
(二)科研成果奖励
对我院当年的科研成果,由医院学术委员会及相关专家认定后给予成果奖励。
1、国家级奖励: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35万元;三等奖:25万元。
2、省级(省政府科技进步奖)奖励: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2万元;三等奖:8万元。
3、市(厅)级奖励:一等奖:6万元;二等奖:4万元;三等奖:2万元。
三、奖励规定
1、上述学术论文、科研立项等只对第一完成人进行奖励。
2、在给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奖励时,应标注有“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或达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的中文或外文字样,且为第一作者或单位,否则不予奖励。
3、各类增刊、专刊上发表的文章不纳入奖励范围。
4、凡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应将相关证书文件的原件、复印件及部分病历号、病员姓名报医院科教科,年终经核实后即行奖励。
本办法从2013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
一、论著:
(一)论文:
1、对发表在我院认定杂志上的论文(在医院QQ公务群:121881300上浏览),论文发表版面费予以全部报销。
2、署名是我院的作者发表在SCI上的文章,每篇奖励:5000元。
3、在我院学术委员会认证通过的中华牌系列医学杂志上发表的论著类中文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个案:500元。
4、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著:非中华的双核心期刊(中文核心及科技核心)1500元/篇、单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或科技核心)1000元/篇。
(二)著作:
1、主编本专业学术专著:国家权威出版社出版的高水平学术著作,每部奖励5000元。
2、参编人员奖励:1000元。
二、科研:
(一)争取到科研项目的课题(结题后对项目申报人奖励):
1、国家级课题:获批经费×30%。
2、省级课题:获批经费×30%。
3、市级课题:如有课题经费者奖励:获批经费×30%;如无课题经费则奖励3000元。
4、横向合作课题(取得证书,项目组成员前5名),奖励5000元。
(二)科研成果奖励
对我院当年的科研成果,由医院学术委员会及相关专家认定后给予成果奖励。
1、国家级奖励: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35万元;三等奖:25万元。
2、省级(省政府科技进步奖)奖励: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2万元;三等奖:8万元。
3、市(厅)级奖励:一等奖:6万元;二等奖:4万元;三等奖:2万元。
三、奖励规定
1、上述学术论文、科研立项等只对第一完成人进行奖励。
2、在给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奖励时,应标注有“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或达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的中文或外文字样,且为第一作者或单位,否则不予奖励。
3、各类增刊、专刊上发表的文章不纳入奖励范围。
4、凡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应将相关证书文件的原件、复印件及部分病历号、病员姓名报医院科教科,年终经核实后即行奖励。
本办法从2013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
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13年4月23日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