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用氧气和中心供氧等运行维保服务采购公告(第二次)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量:更新时间:2024/3/1 15:56:18
 

由于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我院决定对医院医用氧气和中心供氧等运行维保服务进行再次院内挂网采购,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用氧气和中心供氧等运行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清单及控制价

产品名称

规格/单位

控制单价

医用氧气(液氧)

m3

1720元/m3

医用瓶装氧气

10L/瓶

30元/瓶

医用瓶装氧气

40L/瓶

48元/瓶

以实际使用量结算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

四、评标:

评标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公平公开公正进行。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五、开标时间:2024年3月8日16:00(北京时间)

六、报价方式:一次性书面最终报价

七、服务期限:3年(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

八、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一定的中心供氧系统、中心吸引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及传呼对讲系统操作知识及维保人员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上岗证持证上岗。

7.依据本项目特点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7.2供应商自行运输的,须具备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供应商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出具委托运输协议,且所委托的第三方须具备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7.3 供应商应具备《气瓶充装许可证》,并能保障医院瓶装医用氧的供应;

7.4所提供的产品应取得《药品注册证》,符合《中国药典》相关要求,并能保障供应;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九、报价及服务承诺:报价方式为书面一次性最终成交价(报价文件需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包括配件安装、运输(现场搬运、吊装、就位、调试等)税费、管理费等其他一切费用。承诺所提供配件为原厂原装全新正品(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注明免费质保范围及时间,质量问题处理方法,质保后配件及服务收费等, 并胶封装订成册。

十、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采购文件自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6日上午9:00到12:00时;下午2:30到5: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行政楼招标采购科获取。

采购文件获取后,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复印件。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3816: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行政二楼招标采购科。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龙泉路1号

联系人:龙老师

招标采购科办公室:0818—2375103

监督电话:0818-2350100

 

 


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4年3月1日